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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7】丹东市028号
发布时间:2017-02-07  

遗失声明


齐风才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30号楼1004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9101204411)遗失。


  特此声明



声明人:齐风才

代理人:孙健勃

2017年2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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