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32号
遗失声明
宁美兰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江沿街1-2号1单元502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140918124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宁美兰
2019年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