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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72号
发布时间:2018-12-11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72号

遗失声明

梁辉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东新路32-7号1单元402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709260078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梁辉

2018年1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