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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7】丹东市043号
发布时间:2017-02-15  

遗失声明


 朱福晶、王志富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87号1404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14122402611)遗失。


  特此声明



声明人:朱福晶、王志富

2017年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