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109号
遗失声明
贾文财、吕颜请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龙湖村第六居民组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村房字第0074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贾文财、吕颜请
2019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