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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104号
发布时间:2019-04-11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104号

遗失声明

蒋道刚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115号709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100512135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蒋道刚

2019年4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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