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95号
遗失声明
郑力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天龙街120-4号2单元405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903210395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郑力
2019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