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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68号
发布时间:2019-03-15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68号

遗失声明

曹志浩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文庆路95号2单元203室房屋,不动产登记证明(001794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曹志浩

2019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