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59号
遗失声明
包华金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龙母路101-18#4单元309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90130010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包华金
2019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