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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59号
发布时间:2019-03-08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59号

遗失声明

包华金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龙母路101-18#4单元309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90130010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包华金

2019年3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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