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57号
遗失声明
程显平、张丽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清华园小区13号楼701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0711176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程显平、张丽
2019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