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87号
遗失声明
王洪斌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石安村第四居民组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0161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洪斌
2018年1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