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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23号
发布时间:2019-07-12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23号

遗失声明

于长立、徐长琴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6号102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130121009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于长立、徐长琴

2019年7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