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23号
遗失声明
于长立、徐长琴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6号102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130121009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于长立、徐长琴
2019年7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