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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14号
发布时间:2019-07-08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14号

遗失声明

梁辉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21号3单元107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80130003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梁辉

2019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