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14号
遗失声明
梁辉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21号3单元107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80130003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梁辉
2019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