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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11号
发布时间:2019-07-04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11号

遗失声明

李桂芝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282号1单元1011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90617028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桂芝

2019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