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08号
遗失声明
刘淑荣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单元1510号房屋,受理凭证(20190617028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刘淑荣
2019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