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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172号
发布时间:2019-06-05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172号

遗失声明

孙晓强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54号3单元906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90403046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孙晓强

2019年6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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