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172号
遗失声明
孙晓强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54号3单元906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90403046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孙晓强
2019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