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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167号
发布时间:2019-06-03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167号

遗失声明

岳军、王育欣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桃北新路23号503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100603125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岳军、王育欣

2019年6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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