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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张建军、梁静遗失声明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9-06-01  

撤销张建军、梁静遗失声明的公告

张建军、梁静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32号2单元703室房屋,不动产权证(证号:辽(2017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3729号)于2019年5月15日办理遗失声明作废。现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已找到,产权人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建军、梁静

2019年6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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