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165号
遗失声明
王桂春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福春小区113#1209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0715051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桂春
2019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