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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31号
发布时间:2019-07-17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31号

遗失声明

栾滢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24号2单元203室房屋,预告登记证(00736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栾滢

2019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