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31号
遗失声明
栾滢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24号2单元203室房屋,预告登记证(00736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栾滢
2019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