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38号
遗失声明
刘景平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财神庙街6号1411室房屋,不动产权证(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53479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刘景平
2019年7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