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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47号
发布时间:2019-10-10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47号

遗失声明

 张强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东昌路34号4单元207室的受理凭证(201907290013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强

2019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