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37号
遗失声明
鲁旭亮、房丽萍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学院西街33号2单元1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608150093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鲁旭亮、房丽萍
2019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