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31号
发布时间:2019-09-25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31号

遗失声明

      李喜民、张小勤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18组7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711342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喜民、张小勤

2019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