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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07号
发布时间:2019-09-18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07号

遗失声明

      关杨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35号1单元104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7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19455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 关杨

2019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