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07号
遗失声明
关杨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35号1单元104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7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19455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关杨
2019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