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06号
遗失声明
于梅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98-1号81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603150326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于梅
2019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