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68号
遗失声明
李军、马志惠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八街44#3单元81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111102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军、马志惠
2019年8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