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43号
发布时间:2019-07-31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243号

遗失声明

    孟凯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42-3号房屋,受理凭证(20190518003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 孟凯

2019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