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95号
遗失声明
董仁彬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15号3单元8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508190096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董仁彬
2019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