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94号
遗失声明
刘翠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六北街8-2号楼601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9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180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刘翠
2019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