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93号
遗失声明
李淑玲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金矿办事处板石村一组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9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607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淑玲
2019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