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91号
遗失声明
刘雪晶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中央大道39-7号907室的受理凭证(20191019004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刘雪晶
2019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