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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91号
发布时间:2019-11-09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391号

遗失声明

      刘雪晶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中央大道39-7号907室的受理凭证(201910190043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 刘雪晶

2019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