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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陈宁、陈颖、孙桂荣声明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9-12-31  

撤销陈宁、陈颖、孙桂荣声明的公告

陈宁、陈颖、孙桂荣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后巨宝20号1单元105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11051808031号)于2019年12月16日办理遗失声明作废。现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已找到,产权人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陈宁、陈颖、孙桂荣

2019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