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69号
遗失声明
王连有、任德英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-3号13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01125244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连有、任德英
2019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