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67号
遗失声明
曹芬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文安路70-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(201611210136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曹芬
2019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