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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李俊泽声明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9-12-26  

撤销李俊泽声明的公告

李俊泽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51-6号2单元1706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辽(2019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8506号)于2019年12月24日办理遗失声明作废。现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已找到,产权人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俊泽

2019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