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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64号
发布时间:2019-12-24  
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64号

遗失声明

      刘殿雪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白房路124号4单元510室的受理凭证(20191128068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刘殿雪

2019年1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