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59号
遗失声明
柳晓钢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23号2单元304室的受理凭证(20191202024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柳晓钢
2019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