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58号
遗失声明
李俊泽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51-6号2单元1206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9)丹东市不动产权0008506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俊泽
2019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