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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54号
发布时间:2019-12-18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54号

遗失声明

      张宇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296-5号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9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1229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张宇

2019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