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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52号
发布时间:2019-12-18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52号

遗失声明

      谢芝玉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学院西街33号1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7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306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谢芝玉

2019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