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41号
发布时间:2019-12-09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41号

遗失声明

      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364-2号、元宝区江城大街364-3号、元宝区江城大街364-4号、元宝区江城大街374-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(丹元国用(2014)第062304054号、丹元国用(2014)第062304053号、丹元国用(2014)第062304052号、丹元国用(2014)第062304048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
2019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