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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24号
发布时间:2019-11-29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24号

遗失声明

      王延春、唐荣芳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白房路114号1单元102室的预告登记证(022349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王延春、唐荣芳

2019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