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417号
遗失声明
陈丽芝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福春小区84#3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0100008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陈丽芝
2019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