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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017号
发布时间:2020-01-18  
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017号

遗失声明

     于玲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龙母路101-2号1单元303室的受理凭证(20200103017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于玲

2020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