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010号
发布时间:2020-01-11  
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010号

遗失声明

   董良清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一纬路52号楼1-2室的受理凭证(202001020184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董良清

2020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