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083号
遗失声明
谷安琪、张康永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福民街4号楼604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8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574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谷安琪、张康永
2020年4月28日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083号
遗失声明
谷安琪、张康永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福民街4号楼604室的不动产权证(辽(2018)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574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谷安琪、张康永
2020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