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044号
遗失声明
刘敬华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升路20号一单元402室的受理凭证(201911060184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刘敬华
2020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