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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83号
发布时间:2020-07-10  
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83号

遗失声明

 刘雪晶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333-38号1单元1302室、元宝区学院东街19-24号2单元1004室的受理凭证(202004230196、20200423013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 刘雪晶

2020年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