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72号
遗失声明
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6号2单元1003室的不动产证明(辽(2019)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920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
2020年7月3日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72号
遗失声明
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6号2单元1003室的不动产证明(辽(2019)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920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
2020年7月3日